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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昌乐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加快建设生态文明,统一部署,及早行动,全面启动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为确保明年完成1200万株国土绿化植树任务创造条件。目前,该县绿化苗木已全部落实,义务植树工作陆续展开,已挖树沟6000米,挖树坑35万个,栽植杨树、雪松等6.2万株。该县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大搞城区绿化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全县适龄公民(病残者除外)全部参加城区义务植树活动,包括县直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上属部门、外地驻昌单位的干部职工,各镇、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、县内所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及个体工商业户,各镇、街道的农村适龄人员。
义务植树基地重点为宝城、城关、朱刘、城南四个街道项目区31条道路,长度50公里,每侧建设7—50米宽绿化带,绿化面积232万平方米,需栽植乔灌花苗木504万株,其中乔木16万株,花灌木488万株。其中,道路每侧2—6行乔木背景林带,选用雪松、毛白杨、新疆小叶杨等乔木树种;背景林带里侧采用花乔木组团式绿化;路沿至花乔木绿化带留2.5米人行道和埋设地下管网用地,栽植2行行道树和花灌木覆盖。明年4月15日前全部完成义务植树任务。
各单位实行包整地、包苗木、包栽植、包成活、包管护“五包”制度,树木管护期一年。各级各部门组成专门班子,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靠上抓,层层落实领导包靠绿化责任制。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,落实挂牌绿化责任制,各单位都在责任地段内树立绿化责任牌,标明责任范围、面积、绿化量、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姓名。
县绿化委员会搞好组织协调工作,及时解决绿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林业、城建部门搞好绿化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工作,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绿化技术指导包靠小组,深入施工单位和造林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,落实责任,确保造林质量。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,齐心协力抓好城区绿化工作。
县督查局把义务植树列入重要督查内容,定期进行督查,及时通报结果。造林结束后,县里将成立由林业、城建、财政和有关街道人员组成的考核验收组,负责城区绿化的考核验收,第一阶段为城区绿化全部结束后,由各大口及各镇、街道分管工程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验收对合格单位发给《城区绿化质量合格单》,转入管理期;第二阶段是后年验收树木的保存率,保活保有率在95%以上为合格。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重新补植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县里将绿化扶持力度,根据植树量、造林质量和投资规模等指标实行以奖代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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